製作酒類廣告需要注意許多眉角
稍一不注意就有可能會觸法!
以下整理了3點規範
製作宣傳促銷廣告時需要注意的地方
以免完成的成品完成了才發現不能使用喔!
一、廣告警語
須佔海報、電視、網頁廣告的「十分之一」
文字大小需大於色塊的「二分之一」
不得標示與該警語無關的文字
或圖像且警語所用顏色應
與版面的底色互相對比
二、內容
廣告內不得有虛偽、誇張、捏造事實,或容易生誤解的內容,亦不能有不實情報,
且不得利用翻譯用語、同類型、同風格、或相仿等其他類似標示或補充說明來自其他產地。
內容不得有下列情形:
1、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。
2、鼓勵或提倡飲酒。
3、以兒童、少年為對象,或妨害兒童、少年、孕婦身心健康。
4、虛偽、誇張、捏造事實或易生誤解之內容。
5、暗示或明示具醫療保健效果之標示、廣告或促銷。
6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標語。
若是沒有遵從以上規定製作
主管機關可以依菸酒管理法
第51條規定開罰3萬至50萬元的罰鍰
那麼我要怎麼知道我製作的這個設計是否需要加上警語呢?
其實只要內容有酒類的圖片以及名稱等資訊
或是產品介紹、相關推薦宣傳用語
利用各種方式讓民眾知道宣傳內容就需要加喔~
謝謝收看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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